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百元以上,且不超过所付房款金额职工申请购买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如申请人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非贷款担保、冻结、封存状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另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
2.经不动产中心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4.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籍证明)及身份证;
5.申请人I类借记卡。
注:资料齐全,当场办结。